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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市区瓜果、蔬菜经营管理的通告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6-27 06:29:18

林州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加强市区瓜果、蔬菜经营管理的通告

林管【 20087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创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按照疏堵结合,和谐有序的原则,我局决定对市区内的瓜果、蔬菜等商贩的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摆摊区域

严禁在市区各主次干道两侧、交通路口、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

二、准许摆摊区域

1 、小西环(南环路 ---- 北吊桥)

2 、振林路北段(北吊桥 ---- 北环路)

3 、振林路南段(农业路 ---- 南二环路)

4 、新瓦窑街(北吊桥 ---- 太行路)

5 、农业路(东环路 ---- 振林路)

6 、龙山路东段路南(十二支渠 ---- 南联)

7 、保健街(农业路 ---- 老国税局)

8 、开元社区南门、北门外

9 、龙山路西段(城西幼儿园对面)

三、管理要求

1 、摊点经营者要在规定的区域内规范经营,要在规定路段的路沿石以上经营,严禁占用快射到,严禁堵塞交通。

2 、摊点经营者要保持摊点周围整洁卫生,要自备垃圾容器,严禁随地乱扔垃圾杂物。

3 、摊点经营则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服从管理。

四、对未经批准擅自设摊或不按管理要求进行经营的商贩,我局将依据《河南省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实施办法》之规定进行处罚;对经说服教育,仍不整改的商贩,我局将依法取缔其经营资格。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林州市城市管理局

00 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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