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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征收垃圾处理费 确保垃圾处理正常运行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8-12 16:16:01

    为保障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进一步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城市周边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从理顺体制、加强宣传、抓好管理、改进工作着手,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理顺体制  2007年上半年城市管理局经过充分调研、听证,报请市政府出台了《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林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和征收方式,为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提供了依据。新标准出台后,城市管理局对原来的法律文书进行了规范,统一印制成了标准法律文书。同时专门邀请林州市人民法院法官对征收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二是深入宣传  国家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出台后,市政府主管市长作电视讲话、城市管理局在林州报开设答记者问栏目、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条幅、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是全面开征  城市管理局坚持全面开征、重点突破、严格标准、有序推进的原则,在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范围征收的同时,将应缴费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作为重点单位,进行了统计汇总,建立了重点单位登记表,重点催缴。对拒不缴纳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门店,城市管理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今年上半年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3起。
    四是专款专用  城市管理局所征收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均按规定上缴市财政专户,全部用于支付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日常费用,随着投资3800万元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投入使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将作为新垃圾场的主要资金来源。
    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进展顺利。截至7月底,已征收垃圾处理费200余万元,为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清运、处理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摘自《林州报》城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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