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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首例违反“门前三包”店主被行政拘留15天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12-17 09:43:23

  为了一己私利损害公共卫生环境,雨花区一门店主龚某换来的是被处司法拘留15天的惨痛代价。记者昨日从该区城管执法大队了解到,这是长沙首起因业主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而被司法拘留的案例。
  “临街单位、门店和住户将担负起门前市容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对不履行责任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据雨花区城管大队负责人介绍,为发动市民参与城市管理,长沙已出台《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要求“门前三包”制度的责任人,自觉履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及时劝阻、制止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可实际上,很多责任人对此怀有侥幸心理,为了一己私利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的现象时有发生。
  去年11月28日,雨花区人民路某塑钢门店店主龚某,在其门前市容环境责任区内堆放杂物,并在店外经营作业,城管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教育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可龚某对此置之不理。在多次催促整改无效的情况下,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对其做出了立即整改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但当事人龚某在法定日期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城管执法部门的处罚决定。2007年8月,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将此案移交雨花区人民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雨花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按法定程序多次找当事人协商处理,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12月6日晚,雨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龚某做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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